查看原文
其他

性教育,从政策到行动丨2021年下半年性教育大事记

爱与生命管理 爱与生命 2022-04-15


2021年下半年,家庭、学校中的性教育取得重大进展。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新儿纲明确提出,“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2021年11月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多项表述与性教育高度相关……

性教育,正普照在阳光下,从政策走向行动。


七月


“两高”要求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量刑时“从严掌握”


2021年7月7日,据《中国妇女报》消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6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其中明确,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危害严重的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

《意见》指出,“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危害严重的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

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意见》也给出了规定,要求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缓刑方面,需综合考虑强奸的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等表现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意见》部分内容 图源:兰溪市人民法院官网) 


十三部门明确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


2021年7月19日,根据《新京报》消息,科技部会同全国妇联等12家部门于7月19日印发的《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提出,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

 

《措施》指出,目前存在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仍较为缺乏,女性科技人才在职业发展中仍面临一些瓶颈问题,符合女性科技人才特点的专项政策不足,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为此,《措施》提出七项措施:


一、深刻认识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意义


坚持性别平等、机会平等,为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环境,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女性科技人才。


二、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


要求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适当放宽相关项目中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和活跃度;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做好女性高级专家退休相关工作。


三、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女性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交流合作,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


四、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女科学家的科技奖项;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探索在人才计划评审中,向评审专家宣传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


五、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


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对于在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加大表彰奖励力度。


六、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


培养女学生的科学兴趣,鼓励支持女学生参与中小学生科技竞赛活动;鼓励女性从事科学技术工作,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


七、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


加强统计和研究工作及制度保障,为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


 (《措施》部分内容 图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九月


最高法针对家庭暴力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227份


2021年9月24日,根据性别研究视界消息,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介绍,人民法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针对家庭暴力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227份。


贺荣还指出,人民法院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出台关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等规范性文件,且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强化校园欺凌问题等预防。据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判处未成年人罪犯比2013年减少了2.2万人,降幅将近40%。


(贺荣 图源:中国网)


国务院印发新周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1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指出,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当前,针对妇女各种形式的歧视依旧存在,性别平等观念有待进一步普及,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为此,《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经济、妇女与教育等八个方面促进妇女的发展,要求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有效控制和惩处强奸、威胁、污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行为,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亦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等七个方面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文件要求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要求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探索建立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严惩对儿童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加强立案和立案监督,完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

两份文件还提出,将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有效运用监测评估成果,实现纲要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纲要印发通知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十月


教育部:将深化学校性健康教育供给侧改革


2021年11月10日,据《中国妇女报》消息,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在《关于加强我国中学生群体性健康教育的提案》中建议明确中学性教育课时安排,加强性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全国性的性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南;建立性教育评估监督机制,监测性教育教学效果。

2021年10月13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对此提案的答复。教育部表示十分重视中学生群体的性健康教育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该项工作:

一、制定政策文件,结合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对中学生的性健康教育提出了要求


此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强调了预防艾滋病教育要与性健康教育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性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多种途径推进落实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性教育


以预防艾滋病教育为重点,推进教育工作的落实,同时在《体育与健康》《生物》等课程中落实相关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教育内容。


三、多种形式保障学校开展性教育教学


积极开发网络资源,编制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用书教学,此前曾系列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师教学指导用书(共12册),其中性健康教育有关的内容有34课,内容涵盖小学至高中三个阶段。


四、组织开展督导和调研活动,强化专业指导服务,构建学校性健康综合防治网络


对各地落实预防艾滋病教育以及性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督促,同时,与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合作开展青少年健康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和发展。


今后,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学校健康教育供给侧改革,完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制度保障、评价体系,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高健康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素养。


(答复部分内容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农村妇女在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改善粮食安全和消除贫困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2021年10月15日,在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国别主任安思齐(Smriti Aryal)和联合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驻华代表马泰奥(Matteo Marchisio)发表文章,强调农村妇女在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文章指出,农村妇女约占全球人口的四分之一,她们在多个领域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她们往往面临着更贫穷,更容易经受饥饿或面临营养摄入不足导致的健康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应重点关注妇女赋权,保证农村妇女与男性相同的受教育、分配资产等机会,促进性别平等,提高农业生产力,改善国民营养状况,促进国家生产总值的增长。以此改善粮食安全。


(本文作者安思齐、马泰奥 图源:联合国妇女署)


《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


2021年10月23日,据新华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国家和社会负责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


《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帮助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关注其心理健康,对其进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其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从事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德的活动。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学校也应当保持和家庭沟通,推进三方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促进法》目录 图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十一月


“90后”叶叔华院士鼓励女性打破“玻璃天花板”


2021年11月2日,在第四届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她”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上海天文台名誉台长叶叔华用英文作了20分钟的演讲,激励女性勇敢挑战自我,不被性别天花板所局限。

叶叔华是中国第一位女天文台台长,于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她在32岁时主持建立了中国世界时系统,确定了当下所说的“北京时间”。她还是我国天文地球动力学研究领域的奠基人之一。

演讲台上,叶叔华谈及天文学领域的女性力量,例举政界、科技界的杰出女性,也讲述了天文学界为促进两性平等所做的工作。叶叔华表示,女科学家相比男科学家,其实更不容易,女科学家要承担来自职场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她呼吁应当给男性和女性平等的机会,实现两性平衡,从而构建更美好的社会环境。


(叶叔华 图源:澎湃新闻)


教育部:要求预防性侵识别抑郁进中小学教材


2021年11月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下称《指南》)的通知。

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5个领域,30个核心要点。领域2中,《指南》特别强调了青春期性健康与性侵害预防,要求教育学生了解生长发育和青春期保健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学会自我保护,减少健康风险行为及其危害。

《指南》提出了各学段的教学要求。小学阶段,应会识别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并会求助;初中阶段,需学习青春期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预防性骚扰与性侵害的能力;高中阶段,应理解性、爱情和婚姻的关系,了解婚姻和生育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性骚扰与性侵害,学会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能够识别并预防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指南中的5个领域,30个核心要点

图源:《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


十二月


妇女权益保障法迎来大修


2021年12月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该法施行近30年来又一次进行重大调整。草案明确,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基于性别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草案要点包括:


1. 保证妇女平等接受教育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2. 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主要形式


除国家另有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不得:限定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或意愿等。


3. 加强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 服务协议。


4. 完善用人单位和学校对性骚扰的预防和制止措施


学校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5. 增加离婚时家务劳动的经济补偿规定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禁止使用非暴力化手段等伤害女性


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以及其他一切侵害妇女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禁止用迷信、精神控制等手段残害妇女。


7. 保护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安置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8. 明确受侵害妇女维权途径


当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求助。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应当给予帮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通全国统一的妇女权益保护服务热线。


9. 禁止因婚恋纠纷侵犯妇女人身权利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结束同居、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个人隐私。


(草案提出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主要情形 

图源:新华社)



全国首个性别平等示范点建立


2021年12月23日,全国首个性别平等示范点在深圳揭牌,反性骚扰宣传标识、海报、视频出现在地铁等公共场所,标志着深圳市防治性骚扰工作从职场向公共场所延伸。此外,深圳还将开设热线电话和专用信箱受理性骚扰申诉、举报等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将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公众关注和重视性别平等。


此前,为进一步落实《民法典》,深圳市妇联联合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8部门,共同下发《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进一步防治职场、公共场所性骚扰。市妇联还携手深圳地铁集团、深圳巴士集团,共同创建“性别平等示范点”,利用各种载体,推动“性别平等、反性骚扰”等内容走入地铁、公交。市妇联主席刘蕾表示,市妇联将通过“性别平等示范点”创建,引导和公众重视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的保护,为深圳市性别平等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


(深圳市妇联、市国资委等领导共同为示范点揭牌

图源:搜图网)


今日互动

在学校内有接触过性教育的课程吗?对今后性教育的发展有何展望呢?


资源列表

(点击查看)


7月


《“两高”要求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量刑时“从严掌握”》,中国妇女报


《十三部门明确了!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新华社


9月 


《最高法针对家庭暴力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227份》,性别研究视界


《国务院发文抵制早婚早育等现象 国务院呼吁引导改变生男偏好》,财经网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性别研究视界


10月


《农村妇女在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改善粮食安全和消除贫困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联合国妇女署


《表决通过!关乎每一个家庭》,新华社


11月


《“90后”叶叔华院士顶科全英文演讲,鼓励女性打破“玻璃天花板”》,澎湃新闻


《教育部:将深化学校性健康教育供给侧改革,完善课程设置等》,中国妇女报


《教育部:要求预防性侵识别抑郁进中小学教材》,团中央权益部


12月


《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拟规定鼓励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发挥更大作用》,中国妇女报


《妇女权益保障法迎来大修:拟对离婚时家务劳动补偿增加规定》,中国妇女报


《妇女权益保障法迎来大修!速览修订草案要点→》,新华社


《全国首个性别平等示范点建立》,莓辣MAYLOVE


采集丨60% 爬爬 叶罅 Hey

编辑丨西西 阿爬 晨曦 达生

排版丨Monte_c

视觉丨惠惠

刘文利性教育工作组 出品


 推荐文章 

(直接点击图片查看 后台回复“目录”查看更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